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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敲警钟!省直机关纪工委及多个设区市密集发布通报,一批人受处理
五一假期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确保风清气正过节,近日,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密集通报一批违纪典型问题。对违纪者点名道姓、不留情面地通报曝光,也是向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敲警钟、打预防针:洁不洁,看过节,大家一定要把自己摆进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把过节当成“过廉关”,千万别碰触这些“高压线”!
小微按
省直机关纪工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萍乡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主任苏建军、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朱菁、副主任文冬发等人超标准发绩效工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该中心给14名干部职工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19.16万元。苏建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朱菁、文冬发等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0年9月至2016年11月,苏建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面积达52.3平米,朱菁、文冬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面积达27.9平米。2017年6月,苏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该中心;朱菁、文冬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该中心所有人员违纪所得全部予以退缴。
省国际交流外事服务中心技术工人康新运私车公养问题。康新运在借调省外侨办机关后勤中心工作期间,于2017年4月、6月、7月分三次持省外侨办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金额741.65元。2017年12月,康新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八大队副大队长梅葵葵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18日至2017年10月23日期间,梅葵葵利用公车油卡给警车加油的机会,多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达13167.84元。2018年4月,梅葵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特检院九江分院党支部书记陈毅荣变相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该院组织党员赴贵州遵义进行学习教育活动,时间为期三天,但教育活动只安排了一天,剩下两天时间,大多数党员自费到贵州风景名胜景点游玩,往返机票由单位负担,属变相公款旅游。陈毅荣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陈毅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煤田地质局223地质队副科长陈冬以权谋私问题。2015年3月,陈冬在担任223地质队物业管理公司副经理期间,擅自降低租金,将队属公有财产赣东商城店面租赁给其弟媳妇熊全文。2016年2月,陈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队物业管理公司副经理岗位。
省港航局鄱阳县地方海事处国家湿地公园海事分处负责人王华军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5月19日,王华军违规使用海事执法公务用艇接送社会人员十余人往返白沙洲。2017年8月,王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典型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虽然党中央三令五申,持续正风肃纪,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纪检组织要高度重视,坚决摒弃可以歇歇脚、松口气的错误想法,以持之以恒、永不懈怠的韧劲扭住不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敢于“亮剑”,敢于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南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安义县人民医院院长徐会强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经查,2013年3月至2017年5月,经徐会强同意,安义县人民医院累计购买烟酒、土特产14.4万余元,用于医院接待。2018年3月,安义县纪委给予徐会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昌县广福镇党政办主任、经管站站长万金荣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经查,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万金荣兼任广福镇板湖村支部书记期间,在广福镇领取相关福利外,违规在板湖村委会领取津补贴2.3万余元。2018年3月,南昌县给予万金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
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敖伟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敖伟在负责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八一桥分局工作期间,办公用房面积为31.95平方米,违规超标面积19.95平方米。2018年2月,东湖区纪委给予敖伟党内警告处分,已责令整改到位。
赣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安远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钟思全违规组织、参加公款聚餐问题。2017年7月初,钟思全以庆祝安远县公安局篮球队获得全市比赛第二名的名义,组织该局篮球队队员在某酒店公款聚餐,菜金通过虚构接待事项,虚报用餐次数、人数在公务消费平台报账。2017年12月28日,钟思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被责令退还。
南康区政协副主席刘小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刘小玉在担任南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违规接受赣州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肖某某、监事张某某所送礼品礼金合计5.76万元。2018年4月8日,刘小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违纪款被收缴。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龙炳违规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观看用公款支付的商业演出等问题。“2016江西会昌民俗文化旅游节”期间,邓龙炳于2016年7月29日接受时任会昌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某某的邀请,参加由会昌县地税局公款安排的晚餐,饭后观看用公款支付的商业演出,当晚入住广州某公司会昌培训中心招待所,并于次日在该招待所用餐、进行娱乐活动,当时未向企业支付任何费用。2018年4月8日,邓龙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于都县环卫所工会主席罗洪华、副所长刘光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7月至9月,罗洪华利用管理公务油卡便利,先后6次违规使用公务油卡给朋友私车加油,累计1520元。2017年2月至7月,刘光利用管理公务油卡和运送水上环卫船只燃油便利,先后24次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累计3744元。2018年3月15日,罗洪华、刘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寻乌县罗珊乡珊贝村党员黄贱金等人违规收送红包、礼品问题。2017年11月,黄贱金在该村党支部换届期间,向本村党员李梦兰、李祥金、何二招、温任堂、温相伟、温相梅、吴六妹、温相昌等人每人赠送400元红包,另向吴六妹、温相昌赠送价值110元香烟各一条,收送红包、礼品共计3420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2月1日,寻乌县纪委给予黄贱金开除党籍处分;2月2日,罗珊乡纪委分别给予李梦兰、李祥金、何二招、温任堂、温相伟、温相梅、吴六妹、温相昌党内警告处分。
上饶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婺源县城管局监察大队城东中队长胡八斤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1月10日下午4点半左右,胡八斤在县城华星广场执行路面整治工作期间,违规使用行政执法车辆送放学的女儿回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月,胡八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城管监察大队分管副大队长程新红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约谈提醒。
上饶县重点工程管理办驾驶员王晓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王晓伟先后四次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驾驶公务用车带家人外出游玩、探亲等。2017年12月,王晓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规使用公车费用。
玉山县樟村镇敬老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樟村镇敬老院以值班费、电话费、摩托车油费、过节费等名义,向四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合计37934元。王永华作为该镇敬老院院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王永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所领津补贴120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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